附件檔案 : 【113學年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書-本文-1140814修正.docx】
修正: 圖 2.5 校園災害防救組織架構請與表2.11工作分配表對應。表3.1表末請核章。圖4.2災害通報流程圖請填覆。表2.1信箱無遮隱。表2.10校園災害事件漏列112.9.4海葵颱風致災通報紀錄。表2.12.1緊急應變小組發言人應設置專人,不得為指揮官代理人;完成文字請反黑。圖3.3校園防災地圖請標示周圍路名。